权威发布!“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”有了国家指南!
时间:2025-02-26 来源:
宝宝出生给家庭带来无尽的欢乐,然而如何知道自己喂养的好不好,宝宝的营养够不够,这总是困扰着新手妈妈。其实儿保医生面对这些问题,有时也会受限自己认知和生活习惯,指导难免存在偏差。为此国家特别推出了《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(试行)》,对婴幼儿营养喂养给出了明确的评估标准,让儿保医生有据可依,让宝宝家长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宝宝的生长状况,改进措施也更加明确、易于操作。
母乳喂养
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,0~6月龄婴儿提倡纯母乳喂养。母乳含有丰富的营养素、免疫活性物质和水分,能够满足0~6个月婴儿生长发育所需全部营养,不需要添加水和其他食物。母乳喂养经济、方便、省时、卫生,有助于婴儿达到最佳的生长发育及健康状态。母乳喂养可以降低婴儿患感冒、腹泻、肺炎等疾病的风险,减少成年后肥胖、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生,促进大脑发育,增进亲子关系。母乳喂养还可减少母亲产后出血、乳腺癌、卵巢癌的发生风险。
在哺乳次数上,应做到按需喂养,3月龄内婴儿每日母乳喂养8~10次或以上。
对于纯母乳喂养者,能够做到不添加水和其他食物,且3月龄内婴儿每日母乳喂养次数达8次及以上。
对于混合喂养和人工喂养者,满月时每日喂奶约600~700ml,3月龄时每日喂奶约800~900ml,评估为“喂奶量适宜”。
如何添加辅食
满6月龄后需立即开始辅食添加(最晚不超过7个月),以补充母乳中铁储备不足的问题。6-8月龄每日1-2次辅食,9-12月龄增至2-3次;1-2岁幼儿鼓励与家人共进三餐,加餐2次,辅食需单独制作且每日至少包含4类食物(如谷薯类、肉蛋类、蔬菜、水果)。
喂养辅食首选富铁食物(如红肉、蛋黄、动物肝脏)预防贫血;少盐少糖,避免追喂或边吃边看电子产品。
奶类喂养
6月龄~24月龄婴幼儿每日仍需哺喂或饮奶。6月龄婴儿每日哺喂奶类5~6次,奶量800~1000ml;8月龄婴儿每日哺喂奶类4~5次,奶量700~800ml;12月龄婴幼儿每日哺喂奶类2~3次,奶量600~700ml;18月龄、24月龄婴幼儿每日饮奶2~3次,奶量400~600ml。每日饮奶量达到上述要求的,评估为“饮奶量适宜”。24-36月龄阶段牛奶/奶制品:每日300-400ml,可搭配酸奶、奶酪等,避免用奶替代饮水。
科学喂养,避免营养不良或过度
喂养知识缺乏、喂养方式不恰当易引发婴幼儿营养不良。喂养不足将导致低体重、生长迟缓和消瘦。这些婴幼儿早期常表现为体重不增长,继而出现体重逐渐下降,身高开始时影响不明显,如得不到有效干预,婴幼儿生长将进一步减慢,身高逐渐低于正常。喂养不足导致的长期营养不良,将累及婴幼儿全身各个系统发育,出现精神萎靡、食欲减退、免疫力下降、反复感染等问题。
如过度喂养、身体活动减少易引发婴幼儿超重肥胖,有延续至儿童期、成年期的可能,引起成人期冠心病、高血压、糖尿病等疾病风险增加。
喂养需观察婴幼儿生长发育指标(如体重、身高),异常情况需及时干预。
附《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(试行)》文件原文件解读:
主要特点:
(一)强调母乳喂养的重要性,着力提高母乳喂养率。《指南》提出,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,含有丰富的营养素、免疫活性物质和水分,能够满足0~6个月婴儿生长发育所需全部营养,不需要添加水和其他食物。强调儿童保健人员通过健康教育,向养育人普及母乳喂养核心知识和技能,提倡0~6月龄婴儿纯母乳喂养。
(二)强调辅食添加的重要性,着力降低婴幼儿贫血率。婴儿出生时体内有来自母体的储备铁,可以满足前6个月生长发育需要。6月龄之后,婴儿体内的铁储备耗尽,此时母乳喂养只能为婴儿提供大约5%的铁需要量,还有95%的铁需要量要通过进食辅食获得。为此,《指南》强调,6月龄后母乳喂养已不能完全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,应当在继续母乳喂养基础上添加辅食。要求儿童保健人员针对6~24月龄婴幼儿养育人在开展健康教育、喂养行为评价和咨询指导服务中,着重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的辅食添加方法,确保辅食添加频次和种类合格,努力减少婴幼儿缺铁性贫血。
(三)强调合理膳食、饮食行为培养的重要性,着力改善幼儿营养状况。均衡营养、规律就餐是婴幼儿获得全面充足的食物、促进消化吸收和建立良好饮食行为的重要保障。《指南》提出,2~3岁幼儿基本可以独立进食,要引导幼儿食用家庭膳食,与家人一起进食3餐,期间加餐2次。养育人要选择新鲜、营养丰富的食材,少盐少糖,降低儿童期及成人期发生肥胖、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。进餐时不观看电视、电脑、手机等电子产品,每次进餐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,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饮食行为。
(四)强调开展喂养行为评估,着力改善养育人喂养行为。养育人喂养知识缺乏、喂养方式不恰当,易引发婴幼儿营养不良。《指南》强调,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完成后,儿童保健人员应结合婴幼儿健康检查、喂养行为评价及营养状况评价结果,及时对存在喂养行为问题的养育人,以及存在营养问题的婴幼儿,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和干预。对于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婴幼儿,必要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,或其他专业医疗机构。
(五)制定形成了简便易行的评估工具。《指南》聚焦婴幼儿营养喂养主题,形成了适合基层儿童保健人员使用的《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表》,方便县级、乡级服务人员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。儿童保健人员应用这一评估工具,定时定量询问和记录养育人各个关键月龄喂养情况、婴幼儿各个关键月龄营养状况,评估养育人的喂养行为,及时发现存在的喂养问题,结合婴幼儿生长发育情况,给予针对性咨询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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